中華民國電腦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章程
01 第一章 總則
本章程係依據商業團體法及商業團體法施行細則, 及其他有關法令訂定之。
本會定名中華民國電腦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 (以下簡稱本會)。
本會以中華民國為組織區域,會址設於行政區內。
02 第二章 宗旨
本會以推動國內電腦產業發展,發展兩岸及國際交流, 促進產業經濟,提升電腦軟硬體及資訊服務品質, 保障消費者權益,協調並整合同業關係, 增進共同利益為宗旨。
03 第三章 任務
本會之任務如下:
- 關於國內外電腦產業之調查、統計及研究發展事項。
- 培育及提升全國電腦同業從業人員、軟體開發、資訊服務人員的專業素養。
- 關於配合主管機關發展國內電腦產業,及促進科技運用與發展事項。
- 關於政府經濟政策與商業法令之協助推行與研究、建議事項。
- 關於同業糾紛之調處事項。
- 關於兩岸及國際電腦交流活動之促進。
- 關於兩岸及國際業務糾紛事件之調解事項。
- 關於同業員工職業訓練及業務講習之舉辦事項。
- 關於會員之廣告展覽事項。
- 關於會員與會員代表基本資料之建立及動態之調查登記證明事項。
- 關於會員委託證照之申請、變更、換領及其他服務事項。
- 關於會員公益事項之舉辦事項。
- 關於會員合法權益之維護事項。
- 關於提升資訊服務品質之推動事項。
- 關於保障消費者權益之維護事項。
- 關於接受機關、團體之委託服務事項。
- 關於社會運動之參與事項。
- 依其他法令規定應辦理事項。
本會舉辦之事業,須經理事會決議,但重要者必須提請會員代表大會決議。
本會得就有關商業之事項,建議於中央或地方行政機關。
本會應答覆政府及自治機關之諮詢,並接受其委託。